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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湖北省第四届妇女摄影作品展”征稿通知

作者:湖北省摄影家协会  来源:AF96  时间:2008-1-27 17:03:23  点击次数:

2008年是中国的喜庆年,我们将迎来奥运圣火,近距离感受奥林匹克精神。唯有了解,我们才会关心;唯有关心,我们才会行动;唯有行动,希望才会实现。在全国上下喜迎“奥运”之际,湖北省摄影家协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决定举办“2008湖北省第四届妇女摄影作品展”,请广大女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,踊跃投稿。

一、        征稿要求

1、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摄影作品,题材不限,以关注社会变革,关注民生生活,尤以迎“奥运”以及妇女、儿童的题材的作品为优先,特别鼓励突出个人特色的作品。

2、 此次影展拟分为艺术类与纪实类。传统摄影或数码摄影不限、黑白彩色不限,可以是单幅,也可以是组照,可以进行后期制作,每幅参赛作品必须制作成7——10吋照片;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,每幅不超过7吋。所有参赛作品不可装裱。

3、 所有参赛作品背面请注明作品标题、时间、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作品类别等。

4、 参赛作品必须是第三届妇女摄影作品展(2004年)以后所拍的照片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 奖项设置

影展设置若干奖项,具体奖项办法待定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 征稿时间

2008115526

四、        投稿地址

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东湖路417

湖北省摄影家协会      吉先敏     吴凡

邮政编码:430077

电话:027——68880706

五、        其它相关事宜

1、 主办者对所有入选和获奖作品享有非商业用途的使用权。

2、 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、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。

3、 展览结束后拟编辑出版画册,可从本次展览的作品中经选一部分摄影作品编辑成综合性画册,或从中挑选其若干作品艺术特色比较明显的作者,进一步组织创作,补充作品,编辑成题材和艺术特色比较明显的我省若干女摄影家的联合画册,编辑方案、费用、时间等问题待定。

4、 本次展览的解释权在湖北省摄影家协会妇女工作委员会。

 

 

 

湖北省摄影家协会

湖北省摄影家协会妇女工作委员会

200718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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